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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州区关于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市问题编号11)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29 11:07:27来源:吉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吉州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印发<吉州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区办字〔2021〕115号)要求,现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问题编号11)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

督察问题:江西农药减量措施不实。江西省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农药使用量较2017年下降12%,减少约1万吨。其中,南昌市新建区上报通过使用太阳能杀虫灯6万亩、性诱捕器1万亩等措施,减少农药使用量1400余吨,较2017年下降近70%。但督察发现,杀虫灯项目实施面积仅约0.6万亩,减量措施重不实。

整改时限:2022年底。

整改目标:建立完善农药统计系统,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

整改措施:

1.建立完善农业部门农药使用数据统计系统,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坚持实事求是上报数据,严禁弄虚作假。

2.结合全省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培训,每年选派负责农药统计基层农技人员参加省、市级专题培训1次以上,不断提高农药使用数据上报的准确性。

整改完成情况:

1.按要求使用农业部数据统计系统,坚持实事求是上报数据。

2.参加全省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培训2次,不断提高农药使用数据上报的准确性。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3129日至202329日(共10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方式反馈吉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尹涛     联系电话:0796-825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