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吉安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通知》(吉府办字〔2018〕221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吉州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以下简称区三方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制定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分析我区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我区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
(四)指导和推动全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
二、组成人员
主 任:蔡伟胜 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陈 凯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明祥 区人社局局长
陈明庆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建民 区工商联党组书记
委 员:黄 伟 区劳动监察局局长
张淑华 区总工会副主席
侯 健 区工商联副主席
三、工作机构
区三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承担区三方委员会日常工作,黄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工商联相关股室负责人担任。
各成员单位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调整区三方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由各成员单位及时报告区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区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报区三方委员会主任批准调整。
区三方委员会不刻制印章,由区人社局代章。原吉州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同时撤销。
2019年1月9日